檢測日期:100年11月13日(星期日)

















第一場
 進場時間 08:40準時入場 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及
 國中七、八、九年級
 考試時間 08:50~10:00

第二場
 進場時間 10:50準時入場大班、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
 考試時間 11:00~12:00


 ( 考試時間如有異動,一律以准考證上訂定之時間為準 )













台北 基隆 板橋      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 (普通教學館)
國立台灣大學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1. 請依准考證上考場規則詳讀。
2. 考試開始 15 分鐘後,禁止進入試場,並視同棄權。
3. 考生進入試場後,請對號入座並核對准考證號碼。
4. 考生除文具用品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入考場,計算紙統一由監考人員 提供,考完
 需繳回,務必遵守試場規則。
5. 國小四年級以上之考生,務必攜帶 2B 鉛筆與橡皮擦。
6. 手機、通訊器材……等電子器材,不得攜入考場,違者不予計分。
7. 考試規則依大會規定進行,若有舞弊事件,試卷將予以零分計算。
1. 若於10 月 26 日前未收到准考證,敬請來電查詢。

2. 本辦法公佈後實施,若遇天災必須延期舉行時,本協會將於檢測前 一天於網站、媒體
 公佈。


3. 預定頒獎典禮日期為12/18或12/25(依檢測報告書上所訂定之日期為準)。
4. 競賽之個人專屬檢測報告書統一於 11/30 寄出。

5. 本協會檢測活動因配合國際考區,因此各年級試題及解答將於101 年 3 月 30 日公佈在活
 動網站上,敬請見諒!


6.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改,並於網站及媒體上公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1. 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名,全台國中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
 一名。
2. 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特優獎十名,全台國中各年級特優獎各十名。
3. 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優等獎為分數名列各區所有參賽者前 1 / 3,
 全台國中各年級優等獎為分數名列全台所有參賽者前 1 / 3。
4. 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甲等獎為分數名列各區所有參賽者前 2 / 3,全台國中各年級甲等
 獎為分數名列全台所有參賽者前 2 / 3。
5. 進步獎:較去年成績優異者。( 幼大、國一沒有進步獎 )
6.合格者另發合格證書。
★ 第一項至第四項同分即同列名額頒獎,第三項得獎人數含第一、二項,第四項得獎人數
  含第一、二、三項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lusc007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